2019年10月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提出: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;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。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;探索建立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;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,鼓励在服务模式、产业发展、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。2020年6月2日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,强调: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,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,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。
山东省有着深厚的中医药文化传统和产业发展基础,凭借资源禀赋优势和健全的中医药服务体系,中医中药产业成为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。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《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(2018-2022年)》中要求,依托丰富的中药材资源,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中药产业,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,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,打造全国重要的中医药养生基地。到2022年,建设6个中医药省级工程技术中心,培育60家规模以上中医药龙头企业。
2020年5月9日,山东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,会议强调: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策划实施一批重点产业项目,培育发展特色优质中药材,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。要加快改革和制度创新,在中药标准鉴定、价格机制、医保支付、绩效考核等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完善政策体系,增创制度优势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,国家医疗保障制度进入“规范化、精细化、智能化”的体系建设阶段,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打造药品和医用耗材谈判与定价机制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抑制过度医疗,同时建立智能化全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监管体系。但在中药交易流通环节,依然存在区域价格体系差异较大,采购难有规模效应,质量标准及认证体系不统一,缺乏常态化质量监测和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等一系列问题,亟待有效解决。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下发《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医改发〔2021〕2号)中关于“鼓励地方加入‘三明采购联盟’”等精神,省际中药(材)采购联盟积极相应号召,于2021年12月份,与三明采购联盟(全国)中药(材)分部合并成立三明采购联盟(全国)省际中药(材)采购联盟,落地山东济南。双方将共同探索中药(材)的线上交易、联盟采购的创新模式,实现中药(材)联盟采购“保质、提级、稳供”。三明采购联盟(全国)是三明医改的重要成果,作为唯一一个获得国家认可与鼓励的全国性、跨区域药品耗材采购联盟,成为国家集采和省级集采的重要补充力量。
省际中药(材)采购联盟是多省共同参与的中药(材)采购联盟,创新引领中药(材)交易数字化升级,共商、共建、共享,制定科学合理的联采规则、采购方案与政策支持,全面推动实现提升中药质量,促进优质优价,推动产业规模发展,为全国道地药材原产商、药材批发企业、中药饮片加工企业、医疗机构(含互联网医院)以及患者等群体服务。
采购联盟立足山东,辐射全国, “以人民为中心”,坚持政府指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的原则,通过数字化的交易机制,常态化中药质量管理、道地药材认证体系建设和“从产地到患者”的全流程追溯管理系统的落地应用,保障采购公开透明、公平竞争,保障百姓用药需求。最终实现联盟区域内中药质量及性价比整体提升,促进全产业链有序快速发展,打造特色新兴经济增长点。
以医保支付为驱动推动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。实现医保对中药材流通环节的数字化精准监管,探索医保基金向供应商直接结算的支付方式改革,打造中医药改革创新示范标杆。